本網訊(記者 李曉群 通訊員 杜長琳)建立健全黨委書記點評述法機制,是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重要抓手。記者5月9日從省委依法治省辦了解到,我省近日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市縣黨委書記點評述法工作的實施意見》,決定建立健全市、縣(市、區)黨委書記點評述法工作機制。
根據意見,可結合黨委常委會會議,依法治市、縣(市、區)委員會會議等,由市、縣(市、區)黨委書記主持召開述法會議,對所轄地區、部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點評。
點評內容主要包括: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情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工作要求、有關黨內法規情況;帶頭落實法治建設“四個親自”情況;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的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職責情況;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情況;本地區、本部門法治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等。
在點評方式方面,可對述法主體一對一點評,也可集中點評,可對法治建設方面的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實行隨機點評,也可對法治建設領域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實行專題點評。隨機點評和專題點評可結合日常工作開展。
根據意見要求,黨委書記在點評工作開展前通過實地調研、隨機訪問、座談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述法主體在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增強點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要加強述法報告審核。黨委書記聽取述法主體述法報告后,簡單肯定特色亮點,重點指出問題不足,做到見人見事。
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根據點評情況,對述法主體開出述法點評問題整改清單,建立整改臺賬,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清單發出后,有關地方和部門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整改結束后,有關地方和部門應及時向上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書面報告整改情況,經核準后予以銷號。同時,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黨委書記審閱,并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
黨委書記點評述法工作由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1次。
責任編輯:李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