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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發布的2026年度國考公告明確,一般報考者的年齡限制由過去的“35周歲以下”放寬至“38周歲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齡上限也由“40周歲以下”調整為“43周歲以下”,兩類人群的報考年齡門檻均較以往提升了3歲。
這是國考30多年來首次對報考年齡作出調整。從1994年《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實施開始,“35周歲以下”便作為一項基本的報考要求被確立下來,初衷是為選拔更多年輕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有著鮮明的時代背景。過去這30多年間,中國社會經歷了深刻變遷,特別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以及人均受教育年限不斷延長,適時放寬報考年齡,已經成為回應現實需求的必要舉措。
上述政策一經公布,迅速引發廣泛討論。為何社會對國考年齡門檻的放寬如此關注?其背后折射出的,其實是公眾對打破“年齡天花板”的普遍期待。一個不能否認的現實是:很長一段時間以來,“35歲門檻”早已越過體制范疇,成為不少行業的常態——無論是明列于招聘條件之中,還是作為心照不宣的潛規則。這種現象不僅加劇了從業者的年齡焦慮,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整個社會的“趕時間”心態,使個人的職業發展路徑顯得急促與狹窄。
根據中央財經大學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人力資本報告2024》,2022年我國勞動力平均年齡已達39.72歲,相比1985年的32.25歲提高了7.47歲。可見,35歲及以上年齡段的從業者,是當前勞動力結構中的關鍵力量。而從個人發展軌跡來看,35歲左右通常處于職業成長的黃金階段。這一年齡段的人群大多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與專業能力,同時也普遍面臨“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責任與生活壓力。因此,無論是從穩定就業大局,還是從促進人才發展的角度出發,幫助35歲及以上人群實現充分就業和價值釋放,都是一項亟待重視的社會課題。
好在,國考已在打破“年齡天花板”上率先邁出重要的一步,為社會作出良好示范。作為全國性的選拔考試,國考的這一調整未來有望帶動更多地方招錄與企事業單位招聘逐步松綁年齡限制,以“放寬一小步”的探索,推動社會觀念“前進一大步”,逐漸扭轉對年齡的刻板認知,讓“人盡其才”的價值理念真正落地生根。
當然,也要聽到當前社會的另一種聲音:從35歲到38歲,未來是否可能固化成新的“38歲門檻”?這恰恰是在提醒我們,對放寬年齡限制的討論,重點絕不應該局限于“放寬幾歲”,而在于推動全社會形成“不以年齡論英雄”的共識。人才評價的標準是多元的,能力、專長、貢獻都可以成為衡量的依據,唯獨年齡,不應該成為阻礙人才發展的硬性門檻。
2024年9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正式發布。其中,在“提升勞動者就業權益保障水平”部分,文件專門強調要“消除地域、身份、性別、年齡等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暢通社會流動渠道”。這份被外界稱為“就業二十四條”的重磅文件,首次從中央層面將“年齡歧視”納入就業權益保障的重點整治范疇,為打破“年齡天花板”提供了頂層設計支撐。
方向已然明確,要將“反年齡歧視”從文字條款轉化為職場中的真實權益,關鍵在于構建“全社會協同落實”的閉環。其一,在監管層面,各地可以探索建立就業年齡歧視投訴與懲戒機制,為勞動者提供清晰的維權路徑;其二,用人單位要轉變用人邏輯,推動用人標準從“年齡導向”轉向“能力導向”,將崗位評價體系細化為可量化指標,打破“論資排輩”與“年齡設限”雙重桎梏,讓資深員工的經驗沉淀與青年員工的創新活力形成互補;其三,勞動者自身也要保持終身學習的態度,使持續提升的專業能力成為抵御年齡焦慮的“硬通貨”。
總之,一個尊重人才的時代,從不以年齡劃分“可用”與“不可用”,只以實干衡量“能為”與“有為”。讓人盡其才成為職場常態,讓所有的努力都找到綻放的舞臺,這不僅關乎千萬勞動者的職業尊嚴,更關系整個社會的人才活力。
席聰聰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