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優惠政策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可按規定在 3 年內以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費政策;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2)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可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 50萬,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總額的 10%。對 10 萬元及以下貸款、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 300 萬元,財政按規定給予貼息。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程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向當地創業擔保貸款擔?;疬\營管理機構和經辦銀行提交擔保和貸款申請,符合相關擔保和貸款條件的,與經辦銀行簽訂創業擔保貸款合同。
(3)資金扶持政策
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 2 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3 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享受培訓補貼:對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最高60-1300元創業培訓補貼。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或通過新就業形態方式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每月給予350元職工養老保險補貼(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
就業見習補貼:支持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到見習單位參加就業見習,支持離校6個月的高校畢業年度學生到企業參加見習,提高就業能力,促進盡快實現就業。見習期間,見習單位給予見習人員發放見習生活補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給予見習單位補貼,給予帶教老師一次性200元補助;同時,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人100元,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助。
校園招聘會補貼:舉辦免費大型公益性招聘會的省內各高校,可依據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畢業生人數,按每人60元標準享受招聘會補貼。
(4)戶籍政策
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
(5)創業服務政策
免費創業服務: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
技術創新服務:各地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
創業場地服務:鼓勵各類孵化器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 30% 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創業給予租金補貼。
創業保障政策: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
責任編輯:杜宇